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今冬采暖期,我市继续对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实行采暖费减免政策。预计我市城区有近2万户低保家庭享受采暖费减免政策,减免采暖费约2000万元。目前,采暖费减免认证工作已经开始。
据介绍,今年我市继续对城区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居住暖气房的低保户在住房限额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内的一处住房实际发生的采暖费给予全额减免,对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且单位已经发放采暖费补贴的则只补贴差额部分。
从去年开始,我市新增了对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政策。根据《鞍山市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对城区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居住暖气房的低保边缘户,在住房限额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内的一处住房实际发生的采暖费,按照费用的30%予以减免。
采暖费减免认证的办理程序
符合减免政策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家庭,需持房证、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救助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到房屋所在地供暖企业的收费站(所)领取由工作人员填写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采暖费补贴认证单”;持此认证单依次到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认证、审核;将以上单位和部门认证、审核的认证单返回供暖企业的收费站(所),并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采暖费后,供暖企业将给予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