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新建房住户对采暖设施、供热政策等并不十分了解,新建房屋供暖问题也成为市民在热线中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市供热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类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
**年不能申请停热
供热系统是居民住宅中重要的生活设施,其设计是否规范、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可靠,都要通过实际的供热运行去检查。 因此,房屋建成后**个采暖季的实际供热对购房群众实际检验房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整个供热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管网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缺陷都需要在**个采暖季的运行中加以反映,如发现问题能及时由开发建设单位加以整改,并留待第二个采暖季继续检验。如果购房人在**个采暖季就要求停热,不仅发现不了供热系统是否存在问题,也意味着购房人自行放弃了要求保修的权益,供热设施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购房人的维权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从保证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角度讲,新建房屋**个采暖季不能申请停热。
供暖出现问题由开发商负责
新建房屋一般需由开发建设单位保驾运行两个采暖季,保驾期过后,经供热单位正式验收合格后方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调试。因此,在未经供热单位验收前出现的所有供热问题,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和维修。如果确是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暖温度问题,也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出面与供热单位协调解决。
装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住户在装修房屋时,不得擅自拆改、迁移供热设施,特别是有的住户擅自改为地采暖更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供热管道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供暖效果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对运行参数、施工工艺、管道布置等均有严格要求,如有不慎,轻则影响供热效果,重则会给自己和邻居带来损失。如用户装修确需要移动、更改原室内供热设施时,应事先征得所属供热单位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为避免因材料、安装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建议用户委托供热单位代为采购和安装。此外,居民装修时,也要注意尽量不要遮挡、覆盖暖气设施,以免影响散热效果。
新房到期未入住仍需交纳采暖费
为了检验新建房屋供暖设施是否可靠,需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检验。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屋并具备了入住条件,无论住户是否办理入住手续,该房屋已为住户所有,供热的受益人都是住户,按照“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采暖费应由住户承担。因此,供热部门建议新商品房住户应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供热单位一起检查供暖系统质量和供暖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