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进入冬季后,供暖就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昨日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从往年省消协接到供暖方面的投诉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供暖质量不达标、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一人不交费全楼受冻、出现纠纷消费者举证难、出现问题推诿维修不及时五个方面。
焦点1 供暖质量不达标
供暖温度不达标一直是历年来投诉的重点,消费者投诉**多的是用户不能按时按量享受供热的问题。
省消协:供暖未达到规定温度,其实质就是一种短斤缺两的行为。对于供暖企业来讲,供暖就是企业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商品,消费者在缴付费用后,供暖企业就应当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供热单位难保证供暖温度、供暖时间也是侵权。如不按时供暖,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有权找物业管理部门说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
焦点2 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
消费者投诉,依靠供暖垄断行业,部分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供暖费用捆绑在一起收费。收取费用后先扣除本公司的物业费和其他费用,造成供暖费用不足,影响消费者冬季取暖的正常供给。
省消协:1.附加额外条件多收费。物业公司把取暖费纳入其日常的财务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为此便以各种附加条件在取暖费上搭车收费。这部分收费大部分都是不合理的。2.在未经审批许可的前提下,违规进行不规范乱收费。
焦点3 一人不交费全楼受冻
“每年我们都按时交费,但因为部分居民未缴费,从而造成供暖比别的小区晚,交了钱还不能正常享受供暖。”家住某小区的顾先生抱怨说。现在不少居民区都存在这种现象,虽然大部分居民缴清了供暖费,但因为少数居民未缴费,造成全楼遭遇“连坐”之苦。
省消协: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集中供热、分户改造、一户一阀,但这个过程也要逐步来。对个别消费者由于出差或经济等原因,不需要供暖的,供暖单位要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焦点4 发生纠纷消费者举证难
有了纠纷,用户当然会与供暖单位协商,但当协商无果时,用户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供暖费纠纷案诉讼中,关于供暖的质量和标准问题,特别是供暖期结束以后,消费者举证困难。
省消协:消费者切记索要和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出现消费争议后要及时拨打12315或直接与当地消协、工商部门取得联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焦点5 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
很多居民投诉称,对于管网维修的问题,供热站与物业公司之间理不清楚,一旦出了问题就会相互推诿,这种事情在供暖期间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住户**无辜。
省消协:按照有关规定,供热锅炉房界墙1.5米以外的管网将由产权单位进行维修,但因为企业破产、开发商资质注销等因素让住户受到影响,这种情况需要从根本上来解决,也需要各方面的关注。同时,消费者应该按时缴纳采暖费用,不私自挪动管网,出现问题及时与物业公司、供热站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