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卡住登记无资质没发票
南岗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说,经市供热办审批,供暖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需交10多万元供暖保障金;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的,交3万元供暖保障金;不足10万平方米的,供暖保障金不到万元。只有交纳供暖保障金的供暖企业,才能到税务部门购买发票。
目前,南岗区已有140多家供热企业进行了供热登记,其他各区登记的更少。
一家规模较小的供热企业负责人说,他们只负责两栋楼200余户居民供暖,加之周转资金短缺,所以没到供热管理部门登记,仍使用作废发票。住户天天来找他们要新版发票,他们也不知咋办。
监管没有措施热票矛盾转嫁
目前,哈尔滨市八成供热企业没进行供热登记,监管部门是否有制约措施?
南岗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说,按市供热办要求,供热企业必须在辖区进行登记,到市供热办交保障金,但对未登记的供热企业却没有制约措施,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八成供热企业没登记,也就无法购买新版供热发票。如果供热企业一直未在供热部门登记,**终结果是:自行清除供热市场。
解决供需矛盾企业自己想招
一些供热企业没登记,市供热管理部门如何指导、解决供需矛盾呢?
南岗区供热办工作人员说,目前,供热部门没办法解决供需矛盾。如果供热企业规模较小、供热住户多半没有单位,开具作废票据也就罢了;如果供热企业负责几百户居民、需要新版供热发票报销的住户占5%以内,供热企业可以考虑找找关系,挂靠附近的大型供热企业,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借用所需的新版供热发票,满足住户需求。
试问,此种做法是否合法?工作人员无奈地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