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在天津召开的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经验交流与研讨会上获悉:实行供热改革,按热计量收费,供热企业的效益会更好。这一结论是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管理办公室通过对供热计量示范城市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对一些实施供热计量的城市进行充分调研、算账后得出的。
研讨会上,世界银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办执行主任辛坦通过算账向与会者说明,按热计量收费,供热企业的效益是有双向保障的:用户如果不节能,供热企业就可以多收计量热费;如果用户的节能效果好,供热企业的效益会更好。按欧洲经验,热计量后可以减少20%的供热容量,供热单位在现有供热容量不变的情况下,供热总面积“增加”了,供热企业对新增加的这块热用户的入网费是没有任何投入的,白捡了一块收入和利润。承德热力公司的实践已经证明,计量收费后,供热公司的收益是增加的。
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经验交流与研讨会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宣传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取得的经验,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而召开的。来自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节能和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的代表及北方采暖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园林城市、宜居城市的建筑节能和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的代表等充分交流了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先进示范城市天津在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方面取得的成果、经验和民用建筑供热能耗监测平台的研究成果,对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