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雷士照明再一次进行渠道变革,决定在原有的总部与专卖店的渠道之间增加一个层级——建立起省级运营中心,主要承担两大职能:物流配送和专卖店管理。尽管这一做法看起来与时下流行的渠道扁平理论相违背,确实符合雷士的发展现状,即当营业网络超越了公司的半径时,中间层级的增加就成了效率和效能的保障。2005年4月,雷士成立了36个运营中心,由各省市较大的经销商担当,除了继续原有的终端销售外,还负责区域内的产品配送、品牌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和销售规划,规模较小的经销商均划归各区域的运营中心直接管理。同时,为了加强对渠道的控制,雷士照明还在全国设立办事处,协助运营中心管理经销商和专卖店。至此,雷士照明的渠道模式基本成型。在省级运营中心的带动下,2008年,雷士已有2000多家专卖店,迅速在中高端市场建立了自己的竞争优势。
除了专卖店加运营中心这一显性渠道之外,雷士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发掘了行业中的“隐性渠道”。长期以来,在照明建材领域,设计师都是一个重要但并不被重视的群体,他们是产品解决方案的提供者,他们虽然不是产品**终购买者,据相关统计,约60%以上的照明产品,尤其是工程用灯,都是由设计师决定的,因此,雷士在成立伊始就注重与设计师渠道的沟通,因为他们是**能够接受创新,也愿意创新的一群人。在与设计师沟通的过程中,雷士能够检测自己的产品是否符合当下市场之需,或是新推出的产品能否得到前沿消费者的认可,还能够通过设计师团队将雷士的产品推向目标市场,但是却对**终购买者的决策产生强大影响力。
雷士开发出一款创新概念的灯具产品,如果无法得到这一部分群体的认可,也很难获得订单。雷士从2000年左右专注商业照明产品开发以来,就注意到了这一群体的特殊价值,并确立了开发“渠道”的概念。所以,产品设计环节,充分考虑这些“隐性渠道”的需求,不断让设计师、电工等充分感受到雷士产品的“好处”,还有很多产品则是站在设计师的角度,力求让其设计作品体现更多前瞻价值和创意。
与此同时,雷士历来也充分重视是隐形渠道对自己发展的推动价值,与设计师共享成果的理念也贯穿始终。如今,雷士已经将设计师资源管理上升到日常管理的高度,并持续性地投入成本维护和巩固。雷士除了对装修公司和设计院进行跟踪和摆放,加强与专业设计人员的联络,定期邀请专业人士参观企业,加深他们对雷士产品的了解外,更为特别的是,雷士经常对设计公司和设计院的活动提供各种形式的赞助,推动更多新秀设计师的成长。与渠道商分成的收益模式,帮助雷士与他们结成了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为更多价值创新的产生创造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