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照明产品很多集中于灯具大市场销售,产品密密匝匝毫无生机地堆放在一起,一些经销商门店则摆着各种牌子的灯具产品,各种品牌之间很少差异化,有的照明产品甚至放在五金店销售。
实际上,照明产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其中光源类产品可视为快速消费品,电子灯具则属于耐用工业品,传统的销售方式,不仅不能为顾客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更不利于品牌建设。当时雷士就考虑是否能将家电行业的品牌专卖模式移植到照明行业中来,经过周密的市场调研,雷士于2000年在沈阳率先创办了照明行业的**家品牌专卖店。
对雷士来说,专卖店主要承载两种不同类型的目标消费群体,**种是终端直接消费群,可能是奔品牌而来,一般用的场所是家庭,或者是一些小工程,很小的工程中什么地方应该安装那种类型的灯,基本是比较清晰的,客户到店以后可以咨询雷士的导购员、安装人员、技术人员,通过店里的专业导购员的介绍,很小的工程和家庭客户的问题基本可以解决。而另外一种类型是大型客户,可能设计师会让客户使用雷士的产品,但是施工方需要到雷士的专卖店去进行考察、比价,或采购。另外,专卖店还有一个职能就是向专业消费者展示产品,提升他们的消费体验,同时也能实现他们一站式购买的需求。
从1999年开始,雷士根据销量、影响力大小,给予专卖店一定形式的现金补贴,并负责装修,让其免费开张(一般一家专卖店投资1万-2万元),迅速在全国建立起一批专卖店,雷士品牌专卖店到2003年就达到了300多家,2004年则达到600多家。雷士的品牌影响力迅速扩散开来,但专卖店的弊端也开始暴露出来。一方面,专卖店模式的门槛并不高,很容易被模仿,而且经销商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忠诚度较低。加之,当时众多的专卖店直接向雷士下订单,订单非常散,无法大批量生产,生产和服务的灵活性都大大受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