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竞争对手恶意中伤
中国重汽集团的宣传专员郭化南希望导报记者不要再报道此事,他认为这分明是竞争对手借助一些媒体恶意中伤中国重汽。“近年来,中国重汽始终产销量旺,年产各种车型十几万辆,订单都忙不过来,会为了几辆车去造假吗?”他反问道。
中国重汽在5月10日发布声明中称:“我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重型汽车的法律、法规,产品质量和排放标准均经过严格的检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并严厉斥责“造假门”相关报道纯属虚假,而且“完全是个别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中国重汽进行的恶意中伤”。
经销商:既违法也无必要
河北庞大汽贸集团是全国**大汽车经销商,也是中国重汽**大的经销商之一。17日,导报记者赶赴唐山,专访了该公司负责中国重汽京津冀蒙晋区域的销售经理张进锋,每年由他经手销售的中国重汽车超过6000辆。
张进锋介绍说,由于国Ⅲ车价格比国Ⅱ车高,许多客户和经销商开始抢在新标准实施前购车。2008年上半年,中国重汽、一汽、欧曼、东风等重型汽车生产商都出现了订单井喷。而这部分流入市场的车,并不会在当年7月1日新标准执行后立刻销售给客户。当年国家给了几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在这期间上牌落户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2008年7月份之后重卡市场进入销售的淡季,经销商会积压部分库存。由于各家经销商的实力不同,过渡期后,还可能会有部分国Ⅱ车没有销售完,余下的这部分“尾货”自然也就面临上牌难的问题。张进锋说,当时他们采取了先上牌照后销售的方法,由销售公司预先为这部分车上了牌照,销售后再过户给客户。至于说为了上牌照去修改大架号,他认为这样既违法也无必要,因为过渡期后剩下的车屈指可数,实在没必要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