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前石家庄市民政局表示,2009至2010年度城市低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即将陆续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群众要抓紧时间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确保采暖补贴2010年2月底前顺利发放完成。 据介绍,石家庄市今年将继续对市内五区及高新区2009年11月15日在册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采暖费补贴。 此次发放补贴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每户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700元采暖费补贴。 据介绍,今年石家庄市将对具备银行发放条件的采暖户,采取采暖费补贴通过银行折(卡)发放的形式,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及时将采暖补贴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