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补贴申请程序
一、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
凭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收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
二、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
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无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职工证明信)。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收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
三、未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
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证明信、户口本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登记后,到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领取采暖费补贴(无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登记发放)。
四、未参加集中供热的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编辑/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