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丰台区一名低保、失业居民称,去年(2009年)由相关部门发放的自采暖补贴,他只拿到标准金额的一半900元。而按相关规定,他家的补贴标准应是每户每平方米30元,合计1800元。 对此,丰台区民政局、人社局的相关解释存在分歧。 低保失业者发现采暖补贴“打五折” 丰台区小屯路甲2号院居民张宝成说,他是失业人员,2009年申请到低保。去年底,他的低保存折收到900元自采暖补贴。 张宝成说,根据《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低保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30元/平方米。补贴标准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作为**高限额。张宝成认为,他的补贴应为1800元,而不是900元。 张宝成说,他既是低保户,又是失业人员。当初向居委会提交此申请时,居委会人员告知不能按低保和失业两身份同时申请,低保的补贴比失业者高一些。根据《暂行办法》,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每人12元/平方米。 张宝成认为,自己符合低保条件,但补贴款却只给了一半。他认识的一些低保户也遇到相同的问题,在他的小区,至少有3人也只拿到900元。 区民政局、人社局解释存在分歧 昨日(30日),针对低保、无业居民自采暖补贴的相关标准,丰台区民政局称,既是低保户又是失业者的双重身份人员,可从民政、人社两部门领两份取暖补贴,民政只发文件规定的每户30元/平方米的一半。该区人社部门则称,此类人员仅能从一个部门领补贴。两部门均称依据是2006年出台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当地多个部门均未说清问题出在哪 昨日,记者先后联系了张宝成所在地区的居委会、街道办、街道办社保所等部门,但没人能说清楚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张宝成所在的芳园居委会负责人称,按照上级单位的指示接收张的申请,他们未收到《暂行办法》。他们曾向上级咨询过张遇到的情况,但未得到解释。 在卢沟桥街道办事处社保所,相关负责人也称不明白其中缘由,称咨询上级后回复。 ■ 部门说法 区民政局: 双重身份可领两份补贴 丰台区民政局、人社局相关科室均表示,《暂行办法》是这两个部门发放自采暖补贴的依据。丰台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人员称,关于《暂行办法》,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过相关“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低保家庭同住人员中有一人已在其他部门领此项补贴的,民政局给该家庭的补贴标准会按15元/平方米执行;一家中两人以上在其他部门领取此项补贴的,该家庭不能再重复领补贴。 该工作人员说,张宝成这样的情况,民政局是按低保户标准补贴,他在人社部门可以失业者身份领取每人12元/平方米补贴。这样,他就可以拿到27元/平方米的补贴(15元/平方米与12元/平方米之和)。失业人员比低保人员补贴少,是为了促进其尽快找工作。 区人社局: 采暖补贴只能领取一份 昨日,丰台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员称,按照《暂行办法》,张宝成这种双重身份的居民只能领取一份采暖补贴,“如果民政没给他,他要给我们开证明,我们再给他补”。该工作人员称,他将咨询上级部门,尽快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