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消协发布装饰装修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面对家装公司漏项加价的猫腻,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事先做好功课,避免装修公司随意增项。同时消费者也应注意所谓“免费设计”陷阱。
去年5月,抚顺市一消费者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关于灯具安装上特意注明了:水晶灯除外,室内灯具全部免费安装。针对消费者购买的一个铜制灯具,装修公司却违反合同要收取安装费。消费者认为,装修公司违约,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免费安装灯具。经工商调解,商家为消费者进行免费安装吊灯。
工商部门表示,《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在本案中,因商家对水晶灯定义的不明确引起合同纠纷。水晶灯究竟是特指类似水晶制品易碎的灯制品,还是凡工艺复杂的灯具都归属水晶灯类,双方产生分歧。消费者认为是特指,商家认为是泛指,而合同中对水晶灯没有明确界定,所以安装费用应由该装修公司负担。
进入5月,家装投诉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之一。辽宁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装修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一、选择装修公司一定要看公司的资质,尽量选择有实力、年头久的**。
二、并非贵的材料就好,因为涉及环保问题,一些外国名牌产品也可能不环保。不要盲目崇尚洋品牌,许多国产商品完全可以满足普通家庭日常需要。
三、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去现场分项分阶段查看、验收,特别是边角要验收仔细。
四、面对家装公司漏项加价的现象,要注意条款内容,事先做好功课,自己先将需要装修的项目分别列出,再让装修公司人员也列明装修事项,逐一对照核实,避免随意增项。
五、部分装修公司推销时宣称装修前提供免费设计服务,有的消费者因免费且不用签合同交钱而同意。而实际上,一旦未缔结装修合同,商家还要收取设计费用,“免费”已成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