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供热监管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供热计量专项检查,对于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却不按照用热量计价收费的供热企业,将公布企业名单并进行通报批评。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供热计量工程,包括: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的落实执行情况;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销售或使用”的落实执行情况;供热计量收费基本热价降至30%,取消“面积上限”的实施情况等。今年年底前,该区将对各地供热计量情况的落实进行抽查,对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但不按照用热量计价收费的供热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王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