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全国**个大规模实施“暖房子”工程的省份,面临改造面积大、资金筹集难等诸多困难,吉林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性高涨。
数据
1.既有建筑总体情况
节能建筑比例:吉林省地处北方严寒地区,冬季气温较低,年平均**低气温在-20℃~-30℃之间,平均采暖期为165天左右。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城镇人口总户数为454万户,既有建筑总面积4.4亿平方米。其中,新建节能建筑和通过改造达到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约占建筑总面积的40%左右。具有改造价值的非节能居住建筑面积约1.76亿平方米。
集中供热面积:全省城镇供热总面积4.2亿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面积为2.93亿平方米(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33亿平方米,区域锅炉房供热面积为1.6亿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69.8%;分散小锅炉房约6100座,供热面积约为1.01亿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24.2%;热泵技术供热420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1%;其他形式(自采暖等)供热面积为2107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5%。
建筑能耗状况:全省规模以上供热企业860家,国有或国有控股29家,其余为民营和股份制企业。经测算,全省每个采暖期耗煤平均在1130万吨标准煤左右(不包括热电联产供暖煤耗,其量在900万吨左右)。
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情况
到2009年底,吉林省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64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一五”国家下达的11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2010年追加至1300万平方米)。
2010“暖房子”工程启动:2010年吉林省在地级城市启动旨在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改善居民供暖条件为核心的“暖房子”工程。2010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985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 582万平方米,超额82万平方米。各县(市)虽然没有工程建设任务,但前郭、集安、珲春、通榆、九台等县(市)也都开展了试点工作,为吉林省“暖房子” 工程建设推进到县城提供了有益探索。
“十一五”改造资金构成:吉林省累计完成节能改造面积2546万平方米,资金总投入34.02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奖励资金5.69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5.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8.66亿元,企业和居民投入4.67亿元。
成果
1.超额完成“十一五”改造任务,带来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房屋保暖了:61万户、186万居民受益,冬季室温平均提高3~5℃;房屋升值了:改造后房屋价值将会大幅度提升,每平方米平均增加300-500元人民币,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居住环境改善了:改造后的小区环境和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了:以少量的政府补贴资金带动200多亿元社会资金投入,财政资源有效转化为社会资源,拉动20多个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劳动就业岗位近12万个,加快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起到了“小工程、大民生,花小钱、办大事”的作用;促进了能源节约和城市减排工作的开展:2011年完成目标任务,一个采暖期节约标煤47.4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4.2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029.85 吨,减排烟尘3603.16吨。
2.以节能改造为核心,全面推动小城镇建设
“十一五”吉林省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与小城镇建设、市容市貌整治等项工程结合起来,在节能改造的同时提升城市品位。如通化县,已把县城区内所有的129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配套进行了38万平方米公建和节能居住建筑的管网平衡及热计量改造,实现全城物业管理,同时进行了小区绿化、硬化、亮化和部分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临街建筑外型改造、楼道粉饰等一系列工程。通过改造,通化县城被打造成一座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位高雅的山青水秀园林县城。
3.打造国家示范县,突破供热计量收费瓶颈
2009年吉林省启动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市县建设,将蛟河市、珲春市和通化县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示范市县计划之中,率先在示范市县中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通化县已实现居住节能建筑百分百和供热计量收费百分百。“十一五”末期,吉林省已有6市县出台了计量热价文件,居住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面积1184万平方米,公建近120万平方米。全省已实施计量收费面积达741万平方米。
支撑
1.组织架构
“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运作,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市州成立以市州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省政府把“暖房子”工程作为省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并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监察厅、民政厅、审计厅、物价局以及国土资源、环保、税务、人民银行、电力等有关部门的责任。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暖房子工程”责任状,建立目标责任制。
“暖房子”工程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保障、供热保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环境治理等8个专业组。专业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2.财力支持
财政补贴:制定《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平方米补助55元。同时调动供热企业、产权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拓展速效渠道。今年省财政已安排补助资金11亿元,奖励资金1亿元。
政府债券转贷:今年省财政按每平方米40元的比例安排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用于各市县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匹配资金,转贷资金总计10亿元。
广开渠道筹集:各市利用锅炉及供热管网的残值、协调金融贷款、减免有关税费、企业自筹、居民合理负担、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3.政策支持
管理政策:省暖办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暖房子工程”实施办法》及有关监管、验收、资金使用等管理办法;省监察厅出台了“暖房子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技术政策:省暖办出台了《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措施》、《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建设标准》、《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等十几个相关政策、意见。
供热计量政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吉林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优惠政策:省环保厅提出了优惠政策的初步意见;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时,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松原市在暖房子工程建设期内免收供热企业的水资源费,供热企业排污费用于工程建设。白城市制定了供热企业在经营三年内采取先缴后退的办法,减半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地方税费。
规划
改造需求:“十二五”吉林省各地申报实施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总面积1.76亿平方米,占具备改造价值面积的100%。配套进行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面积6743万平方米。
规划目标:“十二五”改造总体目标为 “6000+743”,即完成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三项综合性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在改造规划区域内既有节能建筑上实施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743万平方米。
2011年改造计划: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二五”既改工作五年任务三年完成、三年任务看今年的重大部署,今年力争完成“3000+315”的改造目标,即完成三项综合性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配套进行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315万平方米。
整体改造区域:吉林省申报“十二五”完成改造全部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建筑的地区,包括2个地级市、41个县级市及县所在的城关镇,还有7个小城镇。
重点支持地区:(1)申报国家“节能暖房”工程并具备条件的重点市县;(2)“十二五”期间计划改造面积占当地具备改造价值面积比例达到100%的市县;(3)同步实施规划区域内机关办公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县。
优先安排项目:(1)“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的项目;(2)地方配套资金大的项目;(3)地方环境综合整治比例高的项目;(4)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5)供热企业或大型企业组织实施的项目;(6)采用新型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行试点改造的项目;(7)区域改造规模大且独立热源供热的项目;(8)区域改造规模大且居住建筑面积比例高的项目;(9)采用新型节能技术、材料、产品的项目;(10)与通讯、有线电视等部门配合好的项目。
吉林“暖房子”工程是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工程、富民工程,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提出:“‘暖房子’工程工作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少,工程质量只能提高不能降低,工作进度只能加快不能放慢,百姓受益面只能扩大不能缩小。”目前,吉林省以区域性整体改造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安全为保障,增量扩面,由市州向县市延伸,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得温暖的目标,让全省人民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