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
林地保护,提高林地利用效率和
森林资源承载力,已成为发展现代林业的首要任务。《纲要》提出今后10年林地保护利用五大战略目标: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3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提高到32.5%以上;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重点公益林地达到12490万公顷,重点商品林地达到5000万公顷;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全国林地生产率达到90立方米/公顷以上;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全国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158亿立方米;全国征占用林地总额控制在105.5万公顷以内。
《纲要》将森林保有量和征占用林地定额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立了林地保护利用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将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比率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作为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加以引导,逐步实现。
落实地籍和林权证为改革关键
实施《纲要》必须与改革相结合,把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作为推进改革的基础,把落实地籍和林权登记证作为推进改革的关键,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统筹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全国林地年度变化更新。并通过实行用途管制和分级保护,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林地非法流失,保护管理现有林地,通过生态自我修复、植树造林和加强沙化石漠化土地、工矿废弃地治理,实行生态重要区域陡坡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补充林地数量,确保森林总量稳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