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对未来十年我国林地保护利用的科学规划和战略部署。 森林资源增长须有足够林地 目前,林地保护利用的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资源监测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督手段更加有效,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但是,我国仍是一个少林国家,林地总量不足、逆转严重,退化明显、治理难度大,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脆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而林业具有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森林资源的形成是一个在不断消耗中积累的漫长过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要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必须保持有足够的林地数量及其用途的长期稳定。编制和实施《纲要》,既是履行森林法的职责,更是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范围看,森林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生态问题,而正在成为国际政治、经济领域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护和增加森林植被,增加森林碳汇、减少碳排放,改善全球生态状况,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