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到供暖期呢,大东区天兴家园581户居民就因为今年冬天的供暖问题忧心忡忡了,因为听说一向供暖不错的小区今年要换供暖公司供暖了。居民还听说要更换的这个供暖公司的供暖不太好,小区居民和原供暖单位产生的纠纷。
居民:冲着供暖好买的房
“我们这个小区一直供暖相当不错,是2000年左右胸科医院开发的,胸科医院自己供暖。当初买房的合同上就白纸黑字写着‘供暖公司:胸科医院’。小区581户居民,很多人是职工家属,当初就是冲着供暖好才买的这儿房子。”天兴家园业委会成员之一的沈先生告诉记者。
沈先生说,前些天,小区居民看见小区内有人正施工接管网线,一问才知道,今年的供暖公司突然被胸科医院换了,换成了另外一家小供暖公司。而据打听,新换的这个供暖公司以前所供暖的小区的供暖效果还非常不好。
这一下,小区居民就不乐意了,炸开了锅。“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居民不同意。”沈先生说。“胸科医院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应该追究其违约责任。”小区居民于律师说。
院方:换供暖公司符合程序
了解此事后,记者找到了胸科医院的院办主任张春凤。张春凤告诉记者,身为供暖的消费者,居民的心情她能理解。和医院住院部供暖一样,天兴家园小区以前的供暖期都要延长一个月左右。现在突然更换社会上的供暖公司,小区居民肯定从心里上接受不了,但是没办法。从2008年开始,市政府就规定像胸科医院这样的单位不能再增添锅炉了。今年胸科医院要增加一个病房楼,这样自主的供暖能力就不行了,在优先保证病房供暖的前提下,只好提前将天兴家园的供暖外挂给社会上的供暖单位。
“对天兴家园供暖外挂的事情**是事在必行的,其次我们的行为一切符合程序。我们**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然后向卫生局打了报告,卫生局进行了批复。我们又与大东区供暖办取得了联系。大东区供暖办帮助协调联系适合的供暖公司。一切都在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只是居民从心里接受不了。现在双方还在进行沟通、协调。”张春凤说。
律师:居民有权起诉
据悉,胸科医院院方代表、天兴家园的业主代表、大东区供暖办、街道办事处代表将于本周三进行此问题的下一轮协商。在前一次的协商中,新更换的供暖公司经理曾向居民写下书面承诺:“接手后,供暖一定会按照市里的要求,供暖温度达到18℃以上。如果出现一丁点的问题,大东区供暖办**时间肯定解决。”但因为供暖公司没有名气,居民就是不同意这样的方案。而居民也在上一次的协商中提出要求:“供暖公司更换可以,但必需更换为我们满意的。”居民的要求因为多种原因,也实现不了。此问题一时僵住了……
对于此事,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谭德明律师认为,胸科医院要建新大楼而对天兴家园停止供暖的行为,属于单方面合同违约的行为,侵害了合同相对方的利益。此事居民有起诉胸科医院违约的权利。如果胜诉,居民会得到一定的赔偿。
“在法律上也允许合同方与合同另一方协商同意后,将它的权利义务移交给第三方,就是院方所说的供暖外挂。胸科医院的行为经过了审批,目前看起来为了公共利益的行为。当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时,相关部门可以帮忙协商,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多少,居民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此事居民**好的策略是在证实了新的供暖公司不达标的前提下,起诉新的供暖公司。”谭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