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市区文祥豪府小区商业网点的一些业主近日向本报反映:永业供暖公司在收取今年的取暖费时,要求我们交纳“增高费”,在每平方米30元的基础上增加20%。业主们认为供暖公司收取“增高费”不合理,是供暖公司乱收费。
文祥豪府几位业主也反映:前几天,供暖公司在收取取暖费时,要求他们网点的住户交纳“增高费”,他们的网点高度为3.6米,需要比正常取暖费(每平方米30元)增加20%的费用。业主们说他们从未听说过“增高费”这个词,感觉不对劲:取暖费按房屋面积收取,这不成了按房屋体积收费了吗?笔者了解到,一位网点业主刚交纳完取暖费,但供暖公司并没有收取“增高费”。“这是我们争取出来的,头几天还要求我们交呢,我们网点住户找了供暖公司,他们答应只是今年不收。”
于是记者来到负责给该小区供暖的永业供暖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供暖公司可以向网点业主收取“增高费”。 究竟有无这方面的规定?记者来到市供暖办,该处一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朝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及市物价局的文件,供暖公司可以收取这笔费用。他向笔者出示了相关文件,记者在《朝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中找到了相关条款:建筑物层高超过3米(不含本数)的非住宅房屋,按照每增加0.3米加收10%采暖费。同时,在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中,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