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定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9日,在西安市凤城九路南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公开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宗地简况:
宗地一:编号WY6-3-17,位于草滩六路东侧、尚苑路北侧,土地面积6654.67平方米(折合9.982亩),具体面积以测量成果表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于建设钢结构防火涂料项目,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宗地红线外“五通” (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现状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三、竞得的土地使用权允许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四、挂牌期限为2008年 12月10日至12月19日下午15时整(节假日除外);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下午16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下午15时整。
五、本次挂牌的其它约定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可于2008年12月10日后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索取。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市国土西经分告字(200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