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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计费改革能否暖人心 暖企业面临压力计量改造费用难觅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11-01-08 11:11:24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千呼万唤的供热计费改革在操作中知易行难。居民需缴纳的取暖费或居高不下,或由于单位报销费用,居民积极性不够高;不少供热企业

    千呼万唤的供热计费改革在操作中知易行难。居民需缴纳的取暖费或居高不下,或由于单位报销费用,居民积极性不够高;不少供热企业面临亏损,改造费用难觅出处;定价机制能否兼顾效率公平,技术难题能否破解,这些问题都在考验着新制度。

   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的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的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民用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也将逐步推进。

  从2000年到2010年,已经推进了10年的暖气分户计量改革究竟现状如何?记者对北京市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供热能耗占北京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北京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两个试点小区和2010年新竣工的小区,其余小区依然实行按面积计费。

  供热分户计量,多消费者多付费,少用热者少付费,既节约能源,又避免浪费,无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对市民来说,能否少花钱,选择计费方式还是首要因素。分户计量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是阻碍其发展推广的关键。

  建筑节能尚未完成 供热费用居高不下

  下午5点多,记者来到北京市德胜门外大街新风路一号院进行实地调查。这里是实行分户供暖的几个小区之一。小区在建设之初,为每家每户建了一个壁挂锅炉,采用天然气供热,供热时间可以调节,温度也可以调节。

  记者随机对小区的居民进行了采访。一位正带着儿子在楼下小花园玩耍的女士告诉记者,分户供暖很方便,她家每天设定暖气5点开,等到6点多,孩子起床的时候,暖气已经热了;8点钟,当全家离开家的时候,就关闭供暖;下午5点定时打开,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暖气也已经热了。

  “但是,这种供暖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位女士补充说,“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温度不敢开高,即使这样,每年用于供暖的费用和其他小区大概差不多。”她们算过一笔账,要想达到和集中供热一样的供暖时间和温度,分户供暖小区居民所缴纳的费用是集中供暖小区居民所缴纳费用的两倍,“分户供暖对于个人来说非常不划算。”

  一位在院子里散步的阿姨告诉记者,为了节省,他们每天离开家后就会将暖气关上,晚上回来再打开,可是由于暖气来得慢,有时都上床睡觉了,还没觉得家里暖和。“暖气打开后,至少要等两三个小时才能感觉到家里暖和,所以我们干脆不用暖气,改用空调了。”这位阿姨说。

  记者算了一笔账,为达到平均供暖水平,国家规定新建筑的费用,每个采暖季1平方米的面积不得高于7立方米~7.5立方米天然气,如果按照现在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2.05元来计算,即使是10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采暖季也应该不高过2000元。而他们实际支付的费用却不止如此。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的教授级工程师贾昭凯。他告诉记者,建筑节能如果做不好的话,会加大供暖成本。可能这个小区就是由于并非新建建筑,建筑保温效果不太好造成的。

  收费报销制度延续居民积极性不够高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居民并不希望实行分户供暖的改造。

  一位中石化家属院的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是小产权房,取暖有单位补贴,每年的取暖季,单位都报销取暖费用,“供暖费用对我们自身没有什么影响,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据了解,由于北方过冬取暖靠烧煤,当时有“烤火费”补贴,即职工采暖费补贴。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逐渐采取集中供暖措施,职工采暖费依靠福利“暗补”。福利供热体制一直延续到2003年《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这一指导性文件提出,停止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近90%的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然由所在单位全额报销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的报销比例与各单位效益相关。

  很多居民向记者反映,即使安装供暖计量设施不需要自己掏钱,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装修得好好的房子,他们并不想重新改造。

  可见,单位补贴供暖费用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进行供暖计量改革的积极性。

    供热企业的困境管道改造已经完成计量装置仍未安装

  幸福家园小区位于北京市二环内,工程分三期,一期工程居民于2003年3月入住。小区物业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依然是按面积征收取暖费。

  当记者问及小区有没有分户计量装置时,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安装有分户计量装置,“但是这个分户计量装置只是一个暖气开关,没有任何温控和房间控制的装置”,主要作用体现在,“如果一户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停止了供暖,其他家的供暖不受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依旧欠账严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虽然《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都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行计量收费,但各地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只有天津市、唐山市、承德市等少数城市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

  从全国来看,大量的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或者安装的是质劣价低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也非常缓慢。2008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95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只完成2100万平方米。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有的只安装了楼栋热量表,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有的选用了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计量装置,为以后计量收费留下了隐患。

  供暖企业面临压力计量改造费用难觅

  《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指出,坚持供热单位实施主体的原则。供热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制定供热单位选型、购置、维护管理供热计量器具的实施细则。符合供热计量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并负责供热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

  记者了解到,不少供暖企业都面临着亏损的压力。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区的一家供暖公司了解到,他们连年亏损,根本无力承担供暖改造的费用。

  据了解,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改造1平方米需要44元钱。一幢8层高的普通居民楼的改造费用**少也在50万元以上,倘若没有政府供热补贴和奖励,供热单位一方面无法承受高额改造费用,另一方面其改造积极性势必受到削弱。

  由于供热公司缺乏改造资金,为了推行改造,很多地方实行供热计量改造市场化运作。这种运作方式主要是供热单位与能源公司签订协议,供热改造费用由能源公司来出,能源公司的利润则从节约能耗中获得。但从供热单位反馈的信息来看,供热改造暂时并未得到大多数能源公司的认可,从事供热改造项目的能源公司少之又少,而且,供热改造的监督细则还不完善。

  对此,政府已经在行动。记者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暖中心了解到,北京市已经出台了《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图从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办法》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的计量装置设备购置、安装、检定等费用应当纳入房屋建造成本。既有二步、三步节能居住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的设备购置、安装、检定等改造费用由财政和供热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纳入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及资金筹措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的有关文件执行.

    供热的技术难题定价机制仍待完善效率公平不好兼顾

  据贾昭凯介绍,旧楼房楼内供暖系统采用“上供下回”的单管循环系统串联管道,每家的供暖不是自成体系,而是一个楼栋的同一位置的房间被暖气管道连接起来。要进行改造,必须将其改为每一户都安装完整的回路的并联管道,一户为一个回路,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

  同时,还要安装温控阀、压力表、热量表等仪器,这些计量装置中的主要部件精度高的价格也较高,因此,对老式居民建筑的改造难度大,投资多。

  “另外,热计量设备不可靠。热计量设备一般都使用锂电池,电池损坏以后无法计量,且损坏率较大,损坏以后就无法读取数字,容易造成住户与热力公司的矛盾。”贾昭凯补充道。

  采暖耗能是采暖区家用能耗的首位,占家用四大能源耗费的56.2%。原有的供暖制度是按面积计算热费,而供热分户计量,以多消费者多付费、少用热者少付费为准则,从节约能源、避免浪费的角度来说,无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分析按面积计算热费的这一体制,其弊病一目了然,即不可计量、不能调节,而由此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由于用户用热多少和用户付费多少无关,用户不会关心供热能耗问题,抑制了用户节能的积极性。

  其次,用户由于没有供热的调节手段,无法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室内温度。

  第三,由于种种原因,供热公司收取供热费用成为一个难题,使供热公司正常运行难以进行,不利于供热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四,这种收费体制不利于激励供热公司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容易产生垄断性掩盖竞争性、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的倾向。一套住房内各个房间全部不停地采暖耗能,导致供暖能量的极大浪费,致使我国单位面积供暖能耗约为相近气候条件的发达国家的3倍,达到为30.7千克标准煤/建筑平方米。

  有资料显示,同样的供暖参数、供暖方式和供暖性质的小区,按面积收费和计量收费的耗能指标相差60%,分别为63W/m2和23W/m2,节能效果显著。而实行供暖分户控制,居民可以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供暖时间及温度,**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对原有体制进行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如何改变供暖计量改革的困局,真正做到按需供暖、按户收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供热是一款公共产品,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供热企业也就成为了公用事业,这种性质决定了地方政府与百姓和企业都有密切的关系。在供暖计量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应当真正肩负起改革的重任,成为供暖改革的推动者。具体说来,就是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府战略方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供热政策规章,推动供热改革实施。

  而由于供热改革涉及到调整各种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其独特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资源,组织公众参与,制定供热改革实施细则,取得供热改革**大成效。

  其次,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尽早破解技术难题。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原先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供热发达的俄罗斯、东欧以及蒙古等国家和地区,为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近些年来也陆续加大了对现有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破解我国现在存在的技术难题,探索合理的定价机制,为分户计量改革奠定技术基础。

  第三,筹措资金寻求支持,实现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对节约能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进行供热分户剂量的基础性条件,200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出台,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提出要求。其中,要求既有建筑在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供热计量改造。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却进展缓慢。究其原因,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来源,二是业主认可度。

  对此,政府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外,引导建立由产权单位、业主、财政共同分担的筹资机制。针对不同产权、不同建筑类型、不同的改造方式,采取全额支付、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的资金,比如住房公积金、基本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基金等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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