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专家介绍,按照有关规定,采暖地区一般是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超过90天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东北、西北地区。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北方职工过冬取暖靠烧煤,当时有“烤火费”补贴。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逐渐采取集中供暖措施,职工采暖费依靠福利“暗 补”。福利供热体制一直延续到2003年。当年,《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停止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 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随着居民住宅的大规模建设,集中供暖得到了飞速发展,2010年将突破40亿平方米。
据悉,南北供暖的分界线是秦岭-陇海线。此线以南地区不集中供暖,是因为这些地区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天数不够90天。
业内人士分析,南方取暖主要特征是间歇式分散采暖,若采取用电采暖,一般情况下,一个采暖季一平方米仅需耗电5千瓦时-10千瓦时,需要支付约2元-5元。若采用集中供热的话,根据南方某城市的试点,仅一个月一平方米需要支付7元多,老百姓的负担会增加。
专家表示,就目前而言,根据生活习惯、百姓支付能力和经济效益考虑,南方还不适宜推行集中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