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具建材行业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公约:
**条 为规范家具、建材行业(以下合称“家居行业”或简称“行业”)的市场经营行为,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行业市场环境,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家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家居行业的特点,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广东省家具商会联合全国**家居企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全国工商联家具业商会、广东省家具商会及其他认可本公约的家居行业商会(协会)的会员单位,以及认可本公约的家居行业生产、销售经营者。
上款规定的会员单位、经营者为本公约成员。
第三条 本公约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家居行业的生产销售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约约定内容,损害本公约成员的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
第四条 公约成员承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公约的各项约定,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约成员在业务宣传或其他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或其他方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对竞争对手进行歪曲、诋毁,损害其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
第六条 公约成员在生产经营中,应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业务宣传中使用“**”、“**”、“**佳”、“**大”等排他性用语,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