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北京市2009至2010采暖季燃气自采暖补贴开始发放,补贴标准仍为每立方米0.15元。
工作人员将根据供暖季前后的两次上门查表,确定居民在采暖季的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补贴将被换算成燃气量直接写入燃气IC卡。
去年冬天由于突遇大雪和降温天气,本市提前两周开始供暖,采暖季结束时又遇连续低温,供暖延迟一周结束。因此上个采暖季比往年多出了三周左右的时间。
“每年冬天,我家都早开暖气,家里的暖气烧的时间要比集中供暖季长。”自采暖用户小姜说,去年冬天集中供暖时间多了三周,像小姜这样的自采暖用户的用气量比往年用的更多,自采暖用户是否也能享受到采暖季多出三周的补贴呢?
今年三月决定延迟结束供暖时,本市规定,延长供暖不向居民另行收费,因此供热企业增加的燃料成本,将根据气温能耗比计算后,由政府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使用燃气壁挂炉自采暖的用户,享受补贴仍按原规定办理,报销额度也没有变化。因此,上周末开始的补贴仍按原集中供热时间段计算。
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目前已开始相关测算,加紧研究多出的三周采暖时间自采暖用户的补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