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由于疏忽错误,决定第三次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碳素管线管反补贴终裁。
2008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形碳素管线管进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1910.10、73061910.50、73061951.10和73061951.50。2008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5.637%~40.5%。2009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修改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1.29%~40.5%。2010年3月31日,美国商务部第二次修改终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3.0%~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