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索票不积极
市民王先生自称每次在外面吃饭都会索要发票,但当记者问他理由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甩出两个字:“报销。”那么,如果是以个人名义,你会要求开发票吗?记者在调查中,频频听到消费者的反问:“个人名义的发票,开出来有什么意义呢?”正因为许多消费者有着这样的心理,所以不少饭店便堂而皇之地摆出“本店规定”――不开个人名义的发票。
如果说,在这样的“威逼”下,消费者开不了发票是被动接受,那么饭店巧妙构思出的一些“利诱”措施,能让消费者主动地、欣欣然地就放弃了开发票的权利。
去零、打折是常见的手法。王先生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如果消费了235元,饭店表示去掉零头,只收200元,但是这样就不能开发票了,相信大部分人会选择去零。”而为了招揽顾客,不少餐厅、酒店会推出贵宾卡、抵用券。要折扣不要发票的消费习惯已经深入人心,市民正逐渐增强的开发票意识事实上还是经不起“考验”。
“能开就开,不能开也算了。”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多的说法,而谁也没有向记者表示“非开不可”的决心。事实上,在餐饮行业内,给了顾客优惠就不开发票已经成了“潜规则”,而消费者“怕麻烦、贪便宜”的心理是形成这种“潜规则”的重要“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