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场景,消费者肯定不陌生:在酒店就餐,想喝某个品牌的啤酒或白酒时,却被告知没有,而且被服务员不厌其烦地推荐另一个品牌。
事实上,三番五次上演这场局面的,原因与质量无关,而与“买断”有关。近日,就有酒商揭露了诸如进场费、促销费等“潜规则”。
**高花了30万,“买断”已成潜规则
酒水进场费这个“潜规则”到底潜得有多深?一位不愿具名的白酒经销商告诉记者:“你想进酒店销售,就得用‘进场费’铺路,这是20多年来的行业惯例。”
这位经销商说,一般酒店酒水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在1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40%左右。其中主要是厂家或经销商通过支付少则数万元、高则数十万元的“进场费”、“赞助费”、“宣传费”。
这位经销商透露,一般有三种进店销售模式,一是**性的,只要这家酒店不倒闭,该品牌可以销售,费用由酒店的规模及人流量等因素而定;第二种是按年买断,酒商按年支付餐饮店一笔费用,同类酒仅销售该种品牌,“某品牌买断一家火锅店,**高曾花了30万元”;第三种是按月算,费用也在千元以上,用这种模式不多见。
除此之外,还不能达到销售**大化,还要买断促销权和宣传权。从事多年餐饮后改行销销酒的刘辉告诉记者,有些经销商往往不惜重金,向酒店服务员支付每瓶0.5元~1元的开瓶费,以增强其促销积极性。
刘辉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他曾销售的一款白酒,进货价为27元,以35元的价格卖给饭店,除去支付给服务员的开瓶费,一瓶酒刘辉可净赚7元左右。而饭店一般还会再以1.7倍的加价率加价,**终以60元/瓶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每年150万花费,经销商作茧自缚
酒类销售的“潜规则”,在让经销商获得终端销售渠道的同时,也付出了一定代价。
“去年花了15000元的进场费,今年酒店说要加到26000元,是给还是不给?”市区一家**白酒的销售商无奈地说,这种“潜规则”是酒商“惯”出来的,不给意味着一年的终端做的努力都白费了,给则意味着企业的费用又增加了。
据山西一款**白酒品牌的代理商梁先生介绍,去年他代理的品牌,花在“买断”、“促销”上的费用就是150万元,有些酒店收效颇佳,也有一些“钱打了水漂”,损失的这部分,只能是经销商及厂家自己承受。
酒商的这笔丰厚的“进场费”,也成了酒店在餐饮渠道上获得的一笔额外利润来源。对此,曾开过酒店的刘辉说,酒店收进场费,这在全国都是一种行业惯例。酒店虽没提出要收进场费,酒水经销商们也会主动给付,这完全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据了解,为了规避法规,多数酒商甚至还会帮助酒店提供虚假的费用明细。比如,酒店进场费,改称广告促销费、商品陈列费用等,让执法部门无从下手。
禁自顾客带酒水,潜规则让消费者很无奈
酒商付出的昂贵代价,**终只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于是就有了酒店的霸王条款:饭店就餐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这就是潜规则使然,一些酒店与酒水经销商暗箱操作,人为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酒店服务员之所以力荐某品牌酒水,与这一品牌的酒水质量无关,经销商支付了“买断”费用后,酒店只能销售该品牌的酒水。
酒商的做法,伤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买断经营权”给消费者至少带来三大弊端:一是酒店为保证利润率,禁止让消费者自带酒水;二是企业无法确保产品的品质;三是消费者多花了冤枉钱。而对于很多酒商来说,这是种“自我扼颈式”销售模式,成本将直线上升,若不持续投入,市场份额又会很快被别人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