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号,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款279,337,577.75元。
华灿光电表示,苏州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苏州子公司100%的股份,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经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数465,562,629.59元为依据,向公司现金分红279,337,577.75元。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7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