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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环保动真格!数十家工厂、作坊被强制关停!

来源:厨卫头条 发布日期:2017-02-23 15:00:25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2月15日起,由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吉宁和三位副部长牵头的54个督查小组陆续进驻北京、天津、郑州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福建和广东的卫浴企业,虽然远离“首都”,但很快就受到了环保督查的影响。

2月15日起,由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吉宁和三位副部长牵头的54个督查小组陆续进驻北京、天津、郑州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福建和广东的卫浴企业,虽然远离“首都”,但很快就受到了环保督查的影响。

南安各地对污染企业,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近日,福建省南安市正式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多家环保不过关的企业被关停。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南安市特成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南安市委书记王春金担任组长,市长林荣忠担任常务副组长,并分成若干小队前往柳城、美林、官桥、石井、丰州等地,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形式,开展重点项目检查和环保督察活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该市土炼炉、石板材陶瓷扬尘、施工扬层等突出环境问题。包括南安市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在内的当地多个部门,都要制定关于石材陶瓷、城区扬尘、重点工业、城区油烟等10多个方面的整治方案。

溪美:查封24家炼铜炼铝加工厂

2月15日,按照南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南安市环保督察综合巡查组联合溪美街道、美林街道、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对美林白沙村、溪美镇山村的炼铜炼铝加工厂进行检查,当中有24家工厂不符合环保方面的要求,被强制查封。

在美林街道邱洋村一炼铝厂,检查人员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在柳城街道露江村大埕一机砖厂,检查人员发现部分设备还在运行,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存在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对此,市长林荣忠现场立即要求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依法立案调查,对燃煤土炼炉工厂,5日内进行强制拆除取缔。

巡查组还在溪美镇山村发现两处加工厂租用同一厂房,进行炼铜加工,但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就擅自建设投产,存在粉尘废气排放污染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加工厂依法查证并进行查封。

此外,在美林白沙村,检查人员发现仍有多家土炼铝(锌、铜)加工厂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处22家土炼铝(锌、铜)加工厂进行查封。

仑苍:拆除土炼抛光厂7家、“三无”厂2家

2月21日,仑苍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南安市环保局、仑苍派出所、仑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仑苍镇执法中队、仑苍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本次行动由仑苍镇党委书记陈烽火亲自带队,共出动执法车辆7辆次,执法人员50人次,现场强制拆除土炼抛光厂7家、“三无”厂2家。

据了解,自1月18日南安市召开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提升工作会议后,仑苍镇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陈烽火为组长,镇长黄毓林为常务副组长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污染源进行了打击整治,期间共维修污水泵1处,关闭机砖厂2家,淘汰黄标车3辆,取缔“三无”厂家、黑作坊4家,治理扬尘工地5处,整改生猪养殖场8家,取缔露天烧烤12家。

英都:拆除5家高污染熔炉小作坊、2家无证石材加工点、1家非法抛光厂

2月17日上午,英都镇人民政府联合南安市环保局、英都派出所、英都镇市场管理所、英都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共计100多人,分别对5家高污染熔炉小作坊、2家无证石材加工点、1家非法抛光厂实施强制关停拆除。检查中发现,这些企业规模小且分散,企业生产场所与居民混杂,影响周边环境,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未建成“三废”处理设施,因此遭到当地居民投诉。

出台新规,实施陶瓷行业综合治理

除加大整治力度外,南安市还出台了相关整治方案,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了排污费征收新规。

2017年2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印发了《南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方案》提出,将全面实施陶瓷行业综合治理。2017年9月底前,所有干燥塔排放标准全部达到国家《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订单公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逾期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立案查处。

《方案》还提到,2017年3月底前,将全面淘汰取缔土炼铝(锌、铜)等燃煤高污染熔炉和黏土实心机砖厂;6月底前,完成所有燃煤锅炉的排放监测,未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整改无望的,将提请政府实施强制淘汰;9月底前,禁燃区内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逾期未完成的,将提请政府实施强制淘汰。

此前,福建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实行差别化排污费征收政策的通知》,并定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明确,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1.40元/污染当量调整为1.50元/污染当量,并将推行奖优罚劣收费政策,当中提到,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指标的,或者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任何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任何三种情况的,加三倍征收排污费。(本文参考自微信公众号:厨卫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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