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2至24日三天时间,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张店、淄川、周村环保分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建陶企业开展了集中专项检查。其中,6家企业因脱硝设施未建成擅自恢复生产,被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据了解,此次主要是对张店、淄川、周村、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等区域的建陶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9个检查组检查建陶企业165家。其中,张店38家、淄川121家、周村3家、文昌湖3家。
检查发现,这些企业中,煤气炉点火101家,包括张店29家、淄川70家、周村2家,其余64家企业煤气炉均未点火。所查企业极少数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绝大多数企业仅与脱硝设备生产厂家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未安装完成。
此次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如张店区的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无脱硝设施。淄博煜晓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无脱硝设施。淄博智联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无脱硝设施。淄博城东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脱硝设施无氨逃逸系统。淄博京齐力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脱硝设施无氨逃逸系统。淄川区淄博荣和泰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及窑炉均恢复生产,无脱硝设施。
对此,环保部门责令脱硝设施未建成擅自恢复生产的淄博景华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淄博煜晓建陶有限公司、淄博智联建陶有限公司、淄博城东建陶有限公司、淄博京齐力建陶有限公司、淄博荣和泰建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
据了解,按照淄博市出台的《建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建陶企业采用SCR、SNCR等还原工艺路线进行脱硝治理的,要严格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运行,建设自动化的控制系统,以实现脱硝过程的远程自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