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5个方面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
二是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
三是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能主动退出。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包括: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退出过剩产能;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产能;城市钢厂实施转型转产或减量化环保搬迁;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
四是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政府行为,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
五是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