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到处皆可看到巨型的LED广告牌,这样的广告牌广告效果虽然很好,但高亮度与高闪烁速率所造成的光害,却让附近住户不堪其扰,也连带影响道路驾驶人的行车安全。而以往无法可管的光害问题,现在环保署打算立法管制,预计**快年底前就会提出《光害污染防治法》草案,预计**快明年底立法实施。
据悉,环保署空保处由接获的通报中统计,光害陈情主要为三大类**多,分别是广告招牌及广告牌、探照灯或路灯、建筑物外墙反射光线,陈情对象包括小巨蛋LED电视墙、大楼外墙的电子广告牌以及电视墙等,新竹市更有不少陈情对向是槟榔摊闪烁的LED孔雀灯。
环保署委外调查发现,普遍民众皆投诉LED广告广告牌过亮、刺眼,造成生活上以及睡眠的严重问题。且根据环保署调查显示,LED广告的平均亮度是传统灯箱的5倍,除了造成眼睛不舒服外国外医学研究更显示,夜间过亮的光线会引起生殖系统提早老化、增加罹患乳癌与大肠癌的机率。因此环保署建议官方从**多民众感觉不舒服的眩光与闪烁项目进行规范。
未来环保署将拟定《光害污染防治法》草案,禁止住宅区或文教区设立动态、闪烁或聚光式光源与广告物;住商混合区则是禁止在交通道路汇集处或十字路口设置类似交通号志的闪烁式光源,槟榔摊也禁用LED孔雀灯等等,若违反设置规定或是超过亮度范围,将可开罚3000元至3万元不等罚款,草案**快将在年底前提出,预计明年底就可以上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