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晚,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4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通字1402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从公告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来看,应该是广东证监局具体实施的此次调查,广东证监局在各地方证监局中一向监管较为严格。”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在看到公告后评论称。
笔者发现,勤上光电的公告并没有披露此次被立案调查的详细内容,仅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怎么又被调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怎么会这么差劲呢?”有投资者在股吧中愤怒的表示。
而之所以说“又”被调查,则是因为今年5月12日,勤上光电已经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该次处罚,广东监管局认定勤上光电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包括:
公司2008年至2011年与广州市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及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2009年度与内销第二大客户的交易情况未依法披露;2013年2月28日,勤上光电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否认与品尚光电存在关联关系。
因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给予了勤上光电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目前还无法确切知道此次勤上光电涉及的是哪种信息披露违规,针对此次信披违规的维权投资者还得等待此次的处罚,凡是在2014年12月2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股票且后续卖出或持有造成损失的,都可能是合适的索赔主体。”长期从事投资者维权法律工作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告诉笔者。
上海中天阳律师事务所邵长辉律师则表示,一般证监会在正式立案调查之前都会经过较为详细的摸查,只有在掌握了较为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才会正式立案调查,所以勤上光电此次被调查后,**终被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勤上光电**次被证监会处罚,许峰等律师即发起了针对小散户的维权征集,但据许峰律师介绍,早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目前还在等待法院的受理。该律师同时表示,后一次的立案调查对于前一次信披违规被处罚引起的投资者索赔并没有影响,针对早前的处罚,在2013年3月26日之前买入勤上光电股票,并且在2013年3月26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仍可提起索赔。
邵长辉律师也认为,该案未来会呈现投资者根据两个处罚同时提起索赔的场景,这在众多被处罚的上市公司中并不多见。该律师同时告诉笔者,勤上光电投资者维权案的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11月中旬刚刚一审判决同处广东的上市公司佛山照明赔偿九百余名投资者6000万元,佛山照明案或将对勤上光电投资者维权案起到示范效应。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灯具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九正灯具网QQ群:1064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