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两批从德国进口的高速列车涂料进行检验时发现,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分别达到188.7g/L和427.0g/L,远远超出GB18582-2008中规定的不大于120g/L的要求;且其苯系物含量总和测定值分别为1192.4mg/kg和39829.9mg/kg,也远远高于国标规定的不大于300mg/kg的要求。两批货物共重228千克、货值1861欧元,对此,青岛局依法出具产品检验不合格证书,并对其进行了监督销毁。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主要来源于涂料中的成膜助剂,包括甲醛、苯等有毒有害物质,当空气中VOC过量时,轻者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时会引发抽搐昏迷、损害肝脏和神经系统等后果,长期接触会导致白血病和癌症。
对此,青岛局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进口涂料质量安全。一是加强进口涂料质量监控,强化对进口涂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确保进口涂料符合我国标准。二是及时将不合格涂料信息通报相关进口企业,防止企业因再次进口通报范围内的涂料而蒙受损失。三是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对外签署合同时明确涂料安全卫生标准,防止不合格涂料流入国内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