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到11月30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通过“首都之窗”公开征集意见,拟规定因装修造成邻居家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施工的装修公司须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装修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管道
意见稿要求,在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下,家装公司不得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房主不能强制装修公司破坏房屋结构。未经房主同意,家装公司不能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同时,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家装公司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其中特别强调,一旦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公司须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此外,意见稿还给设定了“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装修出现问题一些家装公司就常消失的无踪影,此次要求家装公司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治理室内污染延误工期家装公司交违约金
此外,意见稿规定,装修后要进行空气质量验收。供应的家装材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验收时若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有争议,应申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费用由申请方垫付,**终由责任方承担。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称,如果是由于家装公司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综合治理,因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按日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累计**多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20%。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家装公司责任的,应向消费者返还不达标项目工程款,并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作者: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