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某记者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的镇流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1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
镇流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截止2013年7月底,该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24家,本次抽查本市生产企业24家,实际抽到产品的有9家,另有15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9510.1-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4-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9-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9510.10-2009《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896-201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574-2004《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能效限定值、辐射电磁骚扰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