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专利侵权困扰的灯饰企业,这次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好消息。在上周末举行的首届灯饰照明行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上,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喜崇透露,中山今年将投入100万元支持灯饰企业购买“专利保险”,保护古镇灯饰企业的知识产权。
灯饰专利侵权 结案数量3年翻6倍
2011年,中山某**灯企推出了一款天鹅头造型的灯,该产品甫一推向市场,立马有多个企业竞相模仿。该公司粗略作了调查统计,侵犯该款天鹅头造型灯知识产权的企业不下30家。与该公司遭遇同样侵权困扰的企业,在中山古镇数不胜数,这与灯饰行业的产品周期短有关,不少企业因此不愿投入成本研发,而选择仿冒同行产品。
维权中心主任周锦添介绍,维权中心去被投诉的店铺和门市一家一家说理、讲法律,前后差不多耗时3个月,侵权企业终于停止了仿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作了经济赔偿。维权中心从2011年6月成立至今,一直在重复说理、调解,帮助灯企维权。
据统计,维权中心在2011年处理维权案件共70宗,2012年处理维权案件234宗,其中调解成功225宗,涉及赔偿金额47.18万元,调解终结72宗,三年时间灯企侵权结案数量3年翻6倍。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科科长焦学军称,从结案数量的变化上可以看出,中山灯企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意识有所提升,同时也可看出维权中心的办案效率提高。
“行政调处+司法判决”侵权案件一个月可结案
焦学军介绍,中山市知识产权局采取委托形式,将专利行政执法权限委托维权中心行使。市人民法院在中心建立了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将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搬到了企业的“厂门口”,并实行证据互认和纠纷调解前行,从而使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结案时间由原来的半年大幅度缩短至一个月甚至更短。
据悉,“行政调处+司法判决”双管齐下,大大提升了办案效果。在今年1-9月结案的297宗侵权案件中,结案率高达92.24%,其中调解成功225宗 ,涉及赔偿金额47.18万元,调解终结72宗。焦学军在论坛上透露,佛山、中山、江门以及顺德“三市一区”将在下个月签订司法确认有关协议,在其他城市被侵权的企业可以在当地报案,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案件移送,异地受理,多地查处,为企业维权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
买“专利保险”市镇两级财政都有支持
论坛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林嘉怡向各企业负责人推介了“专利保险”。据悉,这是一款专门针对灯饰企业专利被侵权而设立的保险,企业依据需要投保,基准保费为2000元,另按400元/件增收保费,企业总累计可获得保费15倍的赔偿金额。
陈喜崇介绍,该款金融产品是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山财险设计,目前仅在中山古镇试推。镇、市两级财政均对此产品的推广投入一定的保费支持。目前,保费按照4:3:3的比例由企业、镇政府和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承担。据悉,市财政今年预算投入100万元支持企业购买“专利保险”。陈喜崇透露,明年对“专利保险”的支持项目资金或有大幅增加。
网上侵权难发现、难维权
随着维权行动的深入,维权中心又发现了新的难点,周锦添称,新的难点暂时还无法解决,只能依靠企业自身提高专利意识。新的维权难点包括:
1、抄袭泛滥。企业新开发的LED灯泡一面世,立马遭到疯狂抄袭。有出现一家企业同时投诉好几家或者十几家,维权中心必须一家一家去协调,时间成本非常高。另外由于灯泡本身的设计比较多样化,对灯泡的侵权判定比较麻烦,当一个产品,涉及的面比较广,零件比较多,是否侵权就更难判定。
2、“化整为零”侵权。某个产品本身包含有5-6个零件,但是企业为了方便而采取打包方式,只申请一个专利。抄袭的企业就通过打散,把产品的各零件拆散生产、销售,然后帮助客户重新组合,规避企业追究。被侵权企业难以就此问题取证和维权。
3、网店侵权。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店侵权越来越司空见惯。由于很多网店没有实体店,他们在网上销售抄袭专利的产品,但实体店不是在区域范围内,只能向淘宝总店发函件,要求在网上进行店铺屏蔽。但要在无数间网店中发现侵权产品,本身也具有很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