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根据推广应用高强钢筋2013年工作安排,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为,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检查工作分省级检查和两部联合抽查。省级检查工作安排: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10月底前完成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检查范围包括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城市、工程项目和钢筋生产企业;检查城市主要以中小偏远城市为主,且检查数量不得少于3个。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11月~12月组织专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抽查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