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要求,新建氧化铝项目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
《条件》对铝行业的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 80万吨/年及以上;电解铝项目**低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40%;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及以上;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不小于5万吨/年。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铝生产大国,氧化铝和电解铝产量均居世界**位。但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资源保障程度低、产能过剩、产业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2012年铝冶炼行业实现利润仅9.3亿元,2013年前5月,亏损3.5亿元,众多企业亏损严重。工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件》出台主要是为了遏制铝行业重复建设,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矛盾,规范现有铝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引导废铝再生利用行业有序发展。(记者 王晔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