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重庆璧山县工商局依法对非法生产油漆的大路街道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146元和罚款74854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23日,该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大路街道某村非法生产油漆,气味很大影响周边环境,且拒绝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厂检查。接报后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检查。
经查,该厂房面积约1800平方米,分别设有大型仓库、实验室、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内堆放有大量原材料和装漆用空桶和贴有“重庆力天化工有限公司”、“地址:九龙坡区工业园”字样标识的三种颜色的成品漆59桶等,另外还在办公室内发现2013年4月生产销售记录一份、“重庆力天化工有限公司报价表”一份以及“重庆力天化工有限公司库房**章”、“业务**章”、“质检部公章”各一枚;以及用于打印不干胶标贴的**纸张若干;“重庆力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配方单”若干。
截至4月23日被执法人员查获为止,当事人王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和伪造厂址已生产销售各种颜色的车用漆共10318公斤,其中库存1270公斤,销售9048公斤,销售金额252430元,非法获取利润25146元。对此,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以上行政处罚,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