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被“点名”批评了。批评笔者的,是被笔者称为“小鲍总”的杭州暖洋洋公司总经理鲍伟。小鲍总在一篇文章中以接受采访的形式,为所谓的“碳晶”产品进行了“正名”,并批评笔者在“炮轰”碳晶概念的过程中以偏概全,给碳晶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并因此质疑:“媒体的责任何在?”
考虑到那些屡遭笔者批评的生产或销售所谓“碳晶”产品的企业(以下简称“碳晶企业”)以及笔者在批评上述企业的过程中可能被误伤的“碳晶企业”也和小鲍总一样有话对笔者讲,所以,笔者借助这篇回应小鲍总的文章,向那些屡遭笔者批评和误伤的“碳晶企业”表达我的想法。
说实在的,看到这篇含有批评本人内容的文章后,笔者很是开心。
小鲍总在这篇文章中旁征博引,非常认真地对有关“碳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这种为了辨明是非而开诚布公、就事论事的态度,在当前的地暖行业显得弥足珍贵。这是笔者开心的首要原因。
笔者之所以开心,还在于“小鲍总”旗帜鲜明地指出:“碳晶”是一个商业概念,“碳晶”产品其实是《低温辐射电热膜》这一部级行业标准中的刚性电热膜,也是《低温辐射电热膜》中的无基非金属基油墨电热膜。
说实话,当有关“碳晶”产品如此严谨而专业的表述映入笔者眼帘的时候,笔者好生感动。因为这是自笔者撰文批评炒作“碳晶”概念的现象以来,**次看到“碳晶”企业如此直白地以《低温辐射电热膜》为标准,明确指出其所谓的“碳晶”产品是什么。而这种表述让笔者苦等了太久。
事实上,直到今天,仍有不少“碳晶企业”在肆无忌惮地告诉别人:他们的面状电热产品是由“碳晶”这种物质加工而成的,并设法让消费者把“碳晶”与“晶体状”的物质联系在一起,或者直接把“碳晶”描述成一种“比钢硬、比铝轻”的物质。这类企业正是屡遭笔者批评的A类“碳晶企业”。当然还有另外一种“碳晶企业”,他们明知“碳晶”是伴随着谎言而诞生的商业概念,却仍将其面状电热产品冠以“碳晶”名称。尽管他们不再声称“碳晶”是“一种晶体状的物质或是比钢硬比铝轻的物质”,但他们却不告诉消费者他们的产品到底是什么,并尽量避免消费者拿《低温辐射电热膜》与他们的产品对号入座。这类企业是被笔者批评的B类“碳晶企业”。
正是由于上述两类“碳晶企业”都心照不宣地以不同方式共同掩盖他们所谓的“碳晶产品”的本来面目,这给很多投机取巧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纷纷将自己的面状电热产品也冠以“碳晶”的名字。于是,大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却都冠以“碳晶”名称的面状电热产品开始涌入采暖行业,进而极大地干扰了电热膜行业的市场秩序,为电热膜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正是在此背景下,笔者撰写并在《中国建设报·冷暖舒适家居》专刊上编发了《揭开“碳晶”产品的神秘面纱》一文。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指出“碳晶是一个商业概念,‘碳晶’产品是误导消费者的电热产品”。
这篇文章的刊出,据说给不少“碳晶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于是,一些“碳晶企业”开始出面澄清:“碳晶”确实是一个商业概念,并非一种晶体状物质。奇怪的是,这些企业在做出这种声明的同时,仍然不指出自己的“碳晶”产品到底是什么产品,到底与《低温辐射电热膜》有没有关系。而任由消费者对这个伴随着谎言而诞生的概念进行想象。个别企业为了自圆其说,还用心良苦地炮制出了一套有别于《低温辐射电热膜》理论体系的新的“碳晶”理论,从而使电热板(刚性电热膜)产品的概念越发混乱。也正是在此背景下,笔者又撰写并在《中国建设报·冷暖舒适家居》专刊上编发了《电热板概念之乱,怎一个“晕”字了得》的文章,在文章中,笔者特别提醒消费者学会用《低温辐射电热膜》去辨别所谓的“碳晶”产品。
名不正,则言不顺。“碳晶”和“碳晶产品”是什么?对此,作为一个行业媒体,我们把它弄清楚并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责任。事实上,如上所述,正是在包括《揭开“碳晶”产品的神秘面纱》在内的批评性文章刊登后,部分企业才站出来声明“碳晶”是一个商业概念,而非一种物质。而这,正是笔者和消费者需要知道的部分真相。
但是直到今天,仅有杭州暖洋洋一家企业勇敢地站出来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他们的“碳晶”产品是《低温辐射电热膜》行业标准中的哪一种类型。而更多的“碳晶”企业要么仍在借助“碳晶”的概念误导消费者,要么任由“碳晶”的概念误导消费者。这也说明,行业媒体在履行“让消费者了解真相并明明白白消费”的这一职责上,任重道远。
对于小鲍总有关笔者“以偏概全,并对‘碳晶’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质疑,笔者倒是很想知道:笔者的文章对所谓的“碳晶”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什么?是因为笔者的文章发表后,使“碳晶”企业不得不花费时间解释“碳晶”是什么吗?笔者也很想知道,在《揭开“碳晶”产品的神秘面纱》一文发表之前,有哪些“碳晶”企业不属于笔者在上文中列举的两类有意或无意误导消费者的“碳晶”企业?对此,欢迎相关企业来稿来电说明,笔者一定会郑重回复。
至于小鲍总以混凝土为例剖析笔者对“碳晶”概念的质疑,笔者**需要说明,不知道小鲍总是如何替笔者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的:“碳晶”产品误导消费者,是因为从“碳晶”中看不出原材料?不过笔者相信小鲍总一定会认同笔者的如下观点:把一种材料称为“混凝土”,毫无疑问比把它称为“凝晶”或“混晶”更符合标准化的宗旨,这就如同把面状发热体命名为“低温辐射电热膜”比把它命名为“碳晶”更符合标准化的宗旨一样。
笔者在此真心地希望其他“碳晶”企业们积极响应小鲍总的倡议:联合起来,提高你们所谓的“碳晶”产品的质量。当然,笔者更希望你们向小鲍总学习,勇敢地说出你们的“碳晶”产品到底是什么,到底与现行的《低温辐射电热膜》标准有何关系,让它尽快名正言顺起来。笔者在此郑重表态,被你们称为“碳晶”产品的面状电热产品,它名正言顺的那一天,就是笔者开始为你们摇旗呐喊的时间。因为,引导一个产品不断完善进而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这同样是行业媒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