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盟对话磋商解决中欧光伏争端的一块试金石,中欧光伏双反案价格承诺首轮谈判以破裂告终。谈判中,欧盟不仅直接回绝了中方业界提出的谈判方案,也不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其缺乏磋商诚意的态度已表露无遗。
依据相关规则,价格承诺几乎是磋商解决中欧光伏双反争端的**途径。通过谈判,如中国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输欧光伏的出口价并得到欧方同意,相关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从而避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而今,谈判破裂,双方再一次陷入僵持。面对欧盟市场行将倾覆的危险,相关磋商及谈判是否还有必要继续?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但这已是交涉层面的事,国内相关政府机构及产业界没有必要再为此徒劳心神,把更多精力转向反思与改变,方有望完成一次成功的自我救赎。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大力发展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旗帜下,中国的光伏业可谓突飞猛进、一日千里。似乎是在一夜间,“白手起家”的中国突然跻身全球光伏制造业的中心。
与国内其他产业一样,光伏产能大幅释放的同时,迅速遭遇了产能过剩的困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1年,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产能已达35GW,占全球产能的60%,但产量只有21GW,产能利用率仅60%。
产能过剩在导致国内大量资源浪费的同时,亦助推了国际市场上光伏业同行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势头,这一因素与国际金融危机下欧美等国复苏乏力相叠加,成为了后者对中国光伏业频挥贸易救济大棒的原动力。
阵痛之中,国内政策制定者及产业界不乏反思的声音,发展内需以代替阴晴不定的欧美传统市场,成为光伏业寻求突破的共识。自去年年底以来,一系列力挺光伏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然而,鉴于本轮产能过剩的背后便是亟待改革的政府主导产业发展模式,舆论质疑,以新一轮的行政干预祛除行政干预之殇,其效果值得推敲。
有鉴于此,更为全面、根本和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举措亟待推进,这一改革不仅要“将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还给市场”,更需要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一揽子改革举措的及时跟进,这是扩大内需、进而解决光伏业等行业全面产能过剩的根本举措。
同时须看到,将光伏产品出口重心从欧美等传统市场回撤到国内,这一过程本身需要一段时期。而蓬勃发展的新兴市场可视为从传统市场向国内市场的一种过渡。事实证明,新兴市场尤其是周边国家市场的发展前景大有可为,值得中国光伏业大力开拓。
之于欧盟,鉴于中国一直处于克制状态,手中亦握有不少底牌。在不触发贸易战的前提下适时进行反制,亦是下一步的可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