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相当多的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弱,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遵守国家颁布的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义务,甚至导致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此外,部分地区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全国相当多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尚未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监管人员也寥寥无几,无力开展监督检查。即使有机构,其监管人员职业卫生基础素质也不高,对工作场所粉尘治理方针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知识不了解,很难真正开展好此项工作。
据悉,目前我国技术支撑机构和检测检验仪器仪表及行政执法装备水平远不能适应监管工作需要。相当多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由于缺少必备的检查执法装备、没有技术支撑机构等原因,而无法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而家具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各类要求也都亟待完善和规范。目前,国家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有法律法规,也有标准规范。而如何使其在现场实现,仍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规范予以完善,如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