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09年6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wooden bedroom furniture)作出第7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裁定出口商上海Fangjia实业有限公司(Shanghai Fangjia Industry Co., Ltd.)和生产商江苏丹阳Brilliant家具有限公司(Jiangsu Danyang Brilliant Furniture Co., Ltd)的倾销幅度均为0.00%。 2003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5090.40、94035090.80和70099250.00。
2004年11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07%~198.08%。
2008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7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 (编辑:boya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