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仔细检查,别墅二楼三楼的窗帘都没有什么异样,唯独数量**多的一楼的窗帘,存在严重的褪色,造成色差,并且部分窗帘存在严重霉变情况。花了九万八制作,又花了六千块钱清洗的窗帘竟然变成了大花脸,这窗帘本来一直是金女士颇为自傲的别墅亮点之一,可现在还不如一块普通桌布,让金女士一想起这气就不打一处来。经过再三思量,金女士一纸诉状将布艺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布艺公司返还6000元的清洗费,并赔偿损失人民币30000元。
法庭上,布艺公司的负责人查看褪色的窗帘后给出的解释是:窗帘缩水、褪色都是正常现象,公司承认这是在清洗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至于发生霉变则是因为金女士付款不及时,过期存放导致的。至于解决办法,能通过重新清洗进行改善的就重新清洗,无法恢复原样的公司同意更换新窗帘。但是要公司退费和赔钱,这办不到。
面对布艺公司老板轻描淡写的回答,金女士越发生气了,自己花了“天价”换来的竟然是如此劣质的服务,这和当初与她签合同时殷勤的态度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因此对布艺公司提出的更换新窗帘的建议,她一口拒绝了,九万八买来的东西,一点质量保障都没有,哪能说不赔偿就不赔偿了,更何况,金女士现在对布艺公司是连一点基本的信任都没了。
**后经法院查证,被告布艺公司在清洗过程中致使原告金女士的窗帘发生色差及部分霉变,违反了合同约定并由此致使原告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窗帘经清洗之后存在的色差及部分霉变的问题,尽管对于美观及使用寿命存在一定影响,但对于窗帘遮光、保温隔热的基本使用功能影响轻微,综合考虑原告窗帘的使用年限、被告清洗缺陷对窗帘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法院酌定判决被告返还清洗费3000元、赔偿损失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