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业内人士也认为,尽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诸多优势,但是城市照明尤其是道路照明关乎行人生命安全,照明节能改造应当慎重。对于城市管理部门而言,**应注意选择专业的能源管理公司,确保其可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其次要选择适合的产品,对于性能尚不稳定的新型产品尤其应该谨慎使用,**好是通过试点的方式,先在次干道或者小巷中尝试使用,再逐步推进。而对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而言,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提供改造的光源、供电方式、照明质量、照明复杂性等也都不相同,关键在于作出正确的判断,制定高效的节电方案,才能获得**佳节电效益,实现照明节能。
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节能型的镇流器和控制电器以及先进的灯控方式,鼓励在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并提出可以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通知要求全部淘汰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白炽灯、高压汞灯、能效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光源产品和镇流器产品。同时,再次强调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区域、路段对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这些政策的发布,为实现城市照明节能提出了要求,也指明了方向。
众所周知,城市照明耗电量巨大,特别是一些城市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在道路照明中仍然使用低效的高压汞灯或未达标产品,这些无疑都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此外,不少大型公共建筑也已经成为耗能大户。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江亿曾以北京为样本进行调查,发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基本上为普通居民住宅的10~15倍,其中有20%以上的用电都是源于照明的“贡献”。因此,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对高耗能照明产品和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