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新加坡)(CAO)与英国石油(BP)新加坡签署了为期四年的业务合作协议,协议将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该合作协议,中国航油与BP将把一部分航油和柴油供应业务放在一起由双方共同经营,并由BP执行。这包括向中东、包括中国部分地点在内的亚太和欧洲供应航油和柴油。 中国航油与BP将平摊共同经营业务产生的实际利润或损失。 中国航油也指出,双方的合同不影响各自从事的其他供应与贸易活动。共同经营的业务也不涉及投机性的期权交易,进行的任何实货或纸货贸易和套保活动只限于中国航油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石油衍生品。 BP还将向中国航油提供指定服务,包括区域和全球航油和其他油品的信息共享、市场营销、培训、风险管理和其他相关服务。此外,双方也将在其他领域进行合作,如共同探索投资及其他机会与战略。 中国航油总裁孟繁秋表示,这项合作有助于中国航油拓展油品贸易业务,并加强其贸易能力,预期这项合作协议将对中国航油2011财年的盈利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