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入住酒店、宾馆前应先清点设施物品。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到官渡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入住某酒店时未发现房间内的落地台灯灯罩是坏的,在离店退房时被酒店服务员告知必须赔付该灯罩费150元。王先生解释说灯罩不是他损坏的,要求酒店方核查,为此双方发生争执。由于酒店提供的物品清单表明在王先生入住前酒店服务员未发现灯罩有损坏,王先生又拿不出自己没有损坏灯罩的证据,只好进行赔偿后才离开酒店。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避免遇到类似纠纷,官渡区消费者协会向入住酒店的消费者提示:在进入宾馆、酒店客房时,应当认真阅读酒店的《入住指南》,了解酒店提供服务和出售商品的内容和支付费用项目。如果发现短缺或者损坏,应及时反映到服务台,避免造成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