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油气行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积极的能源投资政策。未来3年,国家将加大财政预算内和国债资金对关系长远战略安全和民生的能源基础设施的投入,投资重点安排:煤、电、油、气跨区域输送通道和管网建设;城乡电网、农村能源、城市居民供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石油、天然铀等战略储备设施建设。
推进能源投融资体制改革。未来3年,国家将简化能源项目审批手续,对具备条件的同类项目“打捆”核准或通过专项建设规划统一安排。降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资金比例,扩大能源企业通过债券、上市等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规模,推动建立能源产业发展基金,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设立石油储备、能源风险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完善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扶持重点能源领域发展。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制定资源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石油公司加大对难动用和低品位储量的开发利用。
加快能源法制建设。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出台《能源法》、《石油储备条例》,加紧修订《石油天然气法》等实践急需的能源法律法规,规范能源生产、消费和管理行为,为能源健康发展和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多方位支持能源国际合作。未来3年,国家将鼓励企业开展海外资源开发和并购,对重大境外能源投资项目予以贷款贴息、优惠贷款和提高财政注资比例等支持政策。修改完善境外油气资源开发协调机制。抓紧与有关国家签订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司法协助等政府间双边协定。在我国驻重要产油国使馆中配备负责能源工作的官员,提供信息,疏通关系。研究从外汇储备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海外能源勘探开发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石油企业获取海外资源。
健全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和制度。未来3年,国家将尽快建立和完善能源信息统计体系,加强能源预测分析和预警,规范能源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发挥协会等中介机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无论是具体任务的提出,还是宏观政策的设计,国家能源局为我国未来3年油气行业发展制定的规划都高度关注资源获取、加工、供给、使用的规模化,走规模之路来推动油气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已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