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出了单位GDP碳减排下降40%-45%的目标,而在此前的“十一五”规划中,单位GDP能耗是节能减排的主要指标。
现在为应对气候变暖,中国已经提出了单位GDP碳减排目标,那么,在“十二五”规划中,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碳减排这两个双指标是否有必要共存?
“为了同时应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十二五’规划应当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目前中国承诺的碳减排40%—45%,其中包括两个约束指标:一是指单位GDP的碳排放,另一个是以2005年的单位GDP碳排放作为衡量减排的参照指标。
“哥本哈根会议结束了,碳减排40%—45%肯定要写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因为这是政府承诺了的。”宋忠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