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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买精装房,装修质量谁说了算?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日期:2009-08-06 11:56:41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现在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赶快签合同;一条是别买房子,定金别想要回来。”这是某市民在城东某楼盘交购房定金后签购房合同时不满意合同中一条款,在开发商拒绝修改该条款后得到的答复。

  [律师说]

  购房者享有知情权,不可盲目签约

  四川华盖律师事务所徐华律师称,由于赵剑宇购买的是精装房,而目前对精装房的装修以及验收标准,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与“精装房”这个概念密切相关的一切信息,如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等级以及装饰风格、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如果在购房合同中不明确相关内容,一旦发生纠纷,作为消费者的赵剑宇将处于不利地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也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作为消费者的赵剑宇既然购买的是精装房,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明确相关信息并得到质量保障。如果开发商拒绝,则视为开发商侵犯了赵剑宇的知情权和要求公平交易的权利,因此赵剑宇有权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精装房相关信息。

  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彬特别提醒,认购了房屋并不等于认可了协议,如果协议看起来有损自己的利益,就一定不能盲目签约。在认购协议中,销售中心并未把这份补充协议的名称或条款具体内容纳入其中,那么业主在看到这份补充协议的时候就有权利提出异议。

  [**新进展]

  定金退了!

  面对这一纠纷,赵剑宇曾向消协投诉,但双方调解未果。记者获悉,双方对有争议的条款协商未成,上周开发商将她的2万元定金如数退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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